二級建造師執業范圍新標準
二級建造師的執業范圍有所更新,具體如下:
1. 項目規模限制:二級建造師可以擔任單項工程合同額在3000萬以下的項目的負責人。
2. 建筑面積限制:
- 建筑群建筑面積在10萬平米以下的項目負責人;
- 單體建筑面積在3萬平米以下的項目負責人。
二級建造師可以在全國范圍內執業,只要他們隨注冊企業。這意味著,二級建造師的資格證書在考試通過后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的,該證書在所在行政區域內有效。但是,一旦二級建造師注冊成功,他們就可以在全國范圍內以二級注冊建造師的名義執業。
執業范圍還包括擔任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從事其他施工活動的管理以及法律法規或國務院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
對于想要提升職業資格的二級建造師來說,了解并遵守這些新的執業范圍規定是至關重要的,這有助于提高建筑工程的管理水平,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
市政二級建造師報考條件要求
報考市政二級建造師的條件通常包括以下幾點:
1. 遵紀守法:考生需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 學歷要求:需要具備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等專科以上學歷。部分省份對于非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的考生,在滿足一定工作年限后,也可以報考。
3. 工作經驗:通常要求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4. 免試條件:具有工程(工程經濟類)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的人員,可免試部分科目。
5. 專業要求:報考條件中的專業要求,本科學歷應按照《專業對照表》確定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其他學歷報考者所學專業應與《專業對照表》所列專業相近。
具體的報考條件可能因省份而異,建議考生在報名前仔細閱讀當地當年的考試報名通知,以確保符合所有要求。考生需要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完成網上報名,并按照要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一級建造師報考條件及專業要求
一級建造師報考條件主要包括學歷要求、工作年限要求以及專業要求。以下是2024年一級建造師報考條件的詳細說明:
1. 學歷要求:報考者需具備國家教育部承認的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的專科及以上學歷。
2. 工作年限要求:
- 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的人員,需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 取得工學門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的人員,需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 取得工學門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碩士學位的人員,需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 取得工學門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博士學位的人員,需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3. 專業要求:報考者的所學專業必須為工程類、工程經濟類、工學門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相關專業。具體專業范圍可以參考官方發布的最新專業對照表。
4. 免試條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的人員,或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或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兩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兩個科目的考試。
5. 增項條件:已取得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可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報名參加考試。
6. 屬地要求:考生應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報考。
7. 報考材料:通常需要提供學歷證明、學位證明、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等。
8. 考試科目:包括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以及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9. 考試形式:采用閉卷、筆試的方式進行,考試時間通常為兩天。
10. 合格標準:各科目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的60%,且考生需在所有科目中均達到合格分數線方可獲得證書。
具體報考條件可能會因地區政策而有所差異,建議考生關注當地人事考試網站的最新通知。